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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以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為主題,印發第四十批指導性案例,以更好履行生態環境檢察公益訴訟保護職責,進一步細化公益訴訟檢察實踐操作指引。
據統計,自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30日,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67.4萬余件,其中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領域案件近34.4萬件,在全部檢察公益訴訟案件中的占比超過50%。檢察機關通過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案件,共督促恢復被毀損的耕地、林地、濕地、草原約786萬畝,回收和清理各類垃圾、固體廢物4584萬余噸,追償修復生態、治理環境費用93.5億。
此次發布的第四十批指導性案例,就是對于生態環境檢察公益訴訟辦案實踐的總結。本批發布的指導性案例分別是吉林省檢察機關督促履行環境保護監管職責行政公益訴訟案、山西省檢察機關督促整治渾源礦企非法開采行政公益訴訟案等。
本批案例所涉領域均為生態環境保護的重點領域,涉及土壤污染治理、固體廢物污染治理、危險廢物污染治理、耕地及林草資源保護等不同方面,與人民群眾的生活、經濟社會的發展息息相關。